声明
发布时间:2023-07-07 18:39 浏览人数:4122
广大人民群众:
近期,我单位发现有人利用伪造、私刻榆林市妇幼保健院的公章、财务专用章等印鉴,冒用榆林市妇幼保健院的名义伪造文件、采购合同等书面材料从事诈骗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。对此,榆林市妇幼保健院严正声明如下:
1、 从2022年起截止至今,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文件需盖有我单位唯一合法有效公章,并经负责人贺录鹏同志的签字后发生效力。如仅有我单位的印章,无负责人贺录鹏同志签字的书面采购合同,均为假冒合同,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。
2、 如手上持有盖榆林市妇幼保健院公章、财务专用章等印章的采购合同等书面文件的,尽快与我单位取得联系,甄别合同的真实性。特此声明。
联系电话:0912- 8134803
榆林市妇幼保健院
2023年07月07日